为全面落实创建惠民举措,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经研究决定,2023年春节假期期间对我市范围内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地(以下简称停车场)实行免费向公众开放。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单位
全市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公安、检察、法院机关除外,详见《开放单位一览表》)。
(相关资料图)
二、开放空间
开放的停车场主要是指由机关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的内部停车场,仅限小型客车。
三、开放时间
1月21日-27日全天开放,夜间21:30—次日6:30原则上车辆不进不出。
四、管理要求
(一)登记管理。
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后由各单位自行管理,自行确定开放停车区域和非开放停车区域,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做好社会车辆进出停车场时的信息登记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在车位停满时,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在门口放置告示牌进行告知。针对少数停车人员超时间停放等不服从管理、影响单位正常秩序的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停车要求,必要时由相关部门强制拖移。
(二)免费开放。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实行免费开放。停车人员损坏停车场设施及单位其他公共设施,须原状修复或照价赔偿。
(三)免责声明。
机关事业单位休息日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不承担停放车辆被盗、损毁等所致的法律责任。
五、明确职责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休息日对外开放停车场工作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具体负责实施,各涉及单位具体落实。
附件:开放单位一览表
关键词: 春节活动